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共荣任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一、推优标准:
团支部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和标准,推荐对象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2、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工作中严于律已,医德医风好;
3、表率作用好,在广大共青团员中享有较高威信,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二、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
1、召开团支部委员会,对递交入党申请的团员的主要情况和表现做出总结、鉴定;
2、召开团员大会,先由团支部介绍申请入党团员的基本情况,然后分团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最后拟提出推荐对象;
3、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意见表,报院团委审查;
4、经党支部广泛讨论研究后,对条件成熟者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一步进行培养、考察;
四、推优工作的组织领导
推优工作是发展青年党员的基础环节,是加强党的建设与团的建设的一个有力结合点,推优工作必须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团委、团支部要充分认识推优工作与党的建设的密切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党组织的要求,根据青年特点和团的工作实际,切实把团员推优工作扎扎实实的做好。工作中力戒形式主义和简单化,不能把推优工作变成投票选举。
1、团委具体领导各团支部的推优工作,各团支部要认真按推优的步骤进行,及时向团委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严肃认真的对待推优工作。对推优工作出现的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不正常现象,系将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2、考察内容
基础道德修养;思想品德修养;日常行为(包括学习、工作、作风、参加集体活动等);政治学习;专业技能;阶段性工作综合考评;医德医风;群众威信;奖惩及任职情况等。
考察工作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及时记录所考察内容。考察结果由团支部委员会讨论评议,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不足。团支部每月向团委汇报一次考察情况。
建立考察档案,考察记录按人单独填写,按时间排列。
考察应实行回避制度,团支部成员本人的考察由支部委员会议确定人员进行。
新利(中国)官方团员推优入党推荐表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籍贯 |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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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团时间 |
| 毕业学校 |
| 参加工作 时 间 |
| 技术职务 |
| 所在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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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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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我 鉴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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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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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支 部 意 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
团 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